【刑事法律知識】什麼是「緩起訴」?如何爭取緩起訴處分?

當您或親友捲入刑事案件,最擔心的往往是留下前科,影響未來人生。但在某些案件中,其實仍有機會透過「緩起訴」的方式,避免進入正式審判程序,甚至不用留下刑事前科。
一、什麼是緩起訴?
「緩起訴」是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所作出的處分,意思是:
在檢察官偵查終結後,認為雖有犯罪事實,但並非重大犯罪、且犯後態度良好、已有賠償或和解等情形下,可以選擇暫緩提起公訴,並對當事人設定一定條件,如支付處分金、完成公益服務、道歉、接受戒癮治療等。
只要當事人在期間內遵守條件,屆滿後便視同不起訴,不會留下刑事前科記錄。
二、哪些情況適合申請緩起訴?
緩起訴並非每個案件都適用,一般而言,以下情形較有可能獲准:
- 非重大犯罪(如過失傷害、業務過失、誹謗、公然侮辱、竊盜、詐欺等非重大犯罪)
- 初犯、無前科紀錄
- 誠懇悔過,犯後主動賠償、和解
- 犯案動機非出於惡意(如一時衝動、過失)
是否能成功爭取緩起訴,關鍵往往在於檢察官的裁量與認定。
三、選擇陳于文律師:前檢察官,更懂檢方思維
在爭取緩起訴過程中,律師的策略與呈案方式極為關鍵。
陳于文律師曾任多年檢察官,熟悉檢察體系辦案邏輯與標準,深知哪些重點與呈現方式最能打動檢方,爭取當事人最佳處分結果。
結合律師的多重專業背景:
- 檢察官實務經驗了解緩起訴的裁量重點,擅長與檢方溝通、呈現有利情節
- 理工、財務與企業背景對於商業、科技案件(如侵占、背信、詐欺、智慧財產權等)具備精準解析與溝通能力
- 專業、清晰且易於瞭解的說明方式協助當事人釐清疑慮、了解選項與風險,不讓法律程序成為壓力
四、緩起訴不是「逃避」,而是讓悔過者有重新開始的機會
緩起訴制度的設計初衷,是讓那些犯下輕微罪行但具有悔意的人,能在補償、道歉或接受輔導後,重返正軌、免於留下前科。
我們相信:
「每一個錯誤背後,都可能有一個值得被挽救的人生。」
若您或親友正面臨刑事偵查,請不要孤身應對,讓專業的律師幫助您與檢察官有效溝通,爭取緩起訴的最佳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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